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国家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学生修满学分,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由东北师范大学颁发。
办学理念和宗旨 学院坚持“尊重的教育”理念和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培养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服务的办学宗旨。
办学优势和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北国春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新建校园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相邻,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与浓厚的学习氛围和人文环境。是21世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也是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的理想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最大优势是办学起点高,办学实力强,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的教学与管理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九五”、
“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负责,学院董事长为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教授,院长为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穆树源。
新的独立校园占地面积492亩,校舍建筑面积113297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学生公寓和外国专家公寓。设有标准化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网络课专用教室、美术专用教室、服装设计专用教室、舞蹈室、琴房、多功能厅、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室内体育馆以及服装设计与制作实习工厂。
办学模式和特色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为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对学生的培养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多出路”的培养模式,形成以适应市场和就业为导向的语言类、经贸类、管理类、信息类、生物技术和艺术六大类为主体的专业设置格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学生通过职业培训与考试,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在国内与部分重点院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合作,并建立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在国外与日本、美国、丹麦、加拿大、俄罗斯等国的友好学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和交流关系。
招生 2006年有25个专业(45个专业方向)在20个省(市)招生(吉林、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计划招生2000人。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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