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全称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1436)
二、学校校址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创业大街1959号。
三、办学类型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认定并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出资承办的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建设的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四、办学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
六、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1、政治品德合格。
2、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专业的体检标准。
3、英语考生。
4、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只招男生。
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七、录取规则
1、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的原则。未录满的专业,按服从调剂安排专业。
八、收费标准
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等八个专业学费为7980.00元/年。
2、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等五个专业学费为6980.00元/年。
3、公寓费600元/年。
4、技能鉴定费:各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九、奖学金情况
学校设立奖学金。
十、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创业大街1959号
邮 编:130011
咨询电话:(0431)85751826
http://www.caii.edu.cn
E-mail:zsb1899@tom.com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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