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报名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我院:高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招生地正式常住户口。
2、 考生报名按招办有关规定到所在地指定报名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外。
第二条 考试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考试(统考统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或理综合,考试时间为6月7、8日(详见准考证)。
2、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考试(单考单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 技能综合考核科目,考试时间语、数、外为6月7、8日(详见准考证)。
第三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各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四条 学历
我院是吉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高等院校。学生学习期 满2年,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学费油气开采技术、钻井技术为4200元/年.人,焊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技术\为3800元/年.人,其他各专业均为32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500-800元/学年·人。
第六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七条 学院地址
南校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平安街1号,邮编:138000
网址:www.sypt.cn
北校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北街60号,邮编:138001
第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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